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区级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日期:2020-09-04 16:4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朝阳区环境保护局是朝阳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朝阳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朝发[2019]4号),组建区生态环境局。我局内设九个机关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宣科、污染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综合法制科、大气环境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辐射安全监管科。五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机动车排放管理站、环境保护监测站、生态与环境保护信息中心、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行政编制93人,实有人数80人;事业编制97人,实有人数92人;聘用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4人。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4,177.26万元,比上年增加11,504.13万元,增长35.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77.2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348.79万元,比上年减少6,092.30万元,下降18.22%,其中:基本支出5,494.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0.09%;项目支出21,854.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9.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4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7%;卫生健康支出311.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节能环保支出26,538.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4.7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4.76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14.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停驶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484.7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67万元,增长2.9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484.7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11.05万元,与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311.0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职工的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6,538.2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099.23万元,减少7.33%。其中: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6,155.1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和机构正常运转等经费。

“环境监测与监察”(款)2019年度决算1,154.38万元,主要用于: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系统运维费用、重点污染源有效性审核监测等项目。

“污染防治”(款)2019年度决算16,641.82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项目。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586.85万元,主要用于:燃气(油)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区级补贴及朝阳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等项目。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94.7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9.72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71万元减少6.9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24.21万元,与2019年预算下达数24.21万元持平。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丹麦、匈牙利两国就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污水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开展经验、学术交流等工作。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4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6.05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4.50万元减少4.5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35.5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00万元减少2.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14.7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14.76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本年对我单位国Ⅰ国Ⅱ车辆进行了报废更新,2019年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14.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20.7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38.00万元减少17.2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33.4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4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44.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7.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9台,315.6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5,205.78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对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以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对标对表年度考核指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了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任务,全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实现情况主要体现在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019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22355.66万元。

其中 “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614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3295.94万元,结转项目尾款2848.06万元。该项目绩效预期总目标及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2019年朝阳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及强化措施方案各项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该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开展第三方服务、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行业提标技改、新能源车辆置换、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及巩固“无煤化”成效等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2019年我区PM2.5累计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3%,创历史最优水平。对空气质量起到了改善作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单位决算报表